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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爱公社张马丁:我们用霍去病百万互助,重新定义大病  

2017-04-20 09:51     来源:商业电讯
    “包含所有大病,最高互助100万!”——康爱公社近日在官方微信发布了6周年上线百万互助[霍去病]方案的消息,引来了业界纷纷热议——据创始人张马丁透露,不出意外,将在康爱公社6周年[母亲节当天]正式上线这个方案!

[图:康爱公社创始人张马丁]


    据康爱公社目前公开的[霍去病]方案大致内容,有以下4个方面的特点:

    1,突破了30种大病的限制,涵盖所有的大病和意外医疗;

    2,最高互助额度大幅提高,上线100万元的互助金;

    3,没有起付线,符合条件的社员,只要医疗费有自付部分,就可以向提出申请,不设置起付线;

    4,不限制医保用药,不限制进口药,不受医保目录限制。

    不过张马丁表示,[霍去病]一方案展现了高规格的互助方案,一方面也需要社员高门槛的加入,目前仅限康爱公社社员可以参与,符合条件的康爱公社社员可以自由加入,加入[霍去病]方案满2年后,正式获得受助权利,当然加入后也可以随时退出。

    用[霍去病]方案,重新定义大病!

    康爱公社专注于大病互助,那么究竟什么是大病呢?

    大病有不同的界定标准:

    从伦理学的角度界定,就是容易危及生命、导致死亡的疾病;

    从经济学角度界定,就是费用太高的疾病;

    从医学角度界定,就是基层看不了必须到大医院看的疾病。

    在康爱公社成立初期,为了简单方便,张马丁将康爱公社的互助大病种类参考了中国医师学会指导制定的25种大病,包括癌症、脑中风后遗症等,2015年9月,又将25种大病增加到了30种。

    但是随着张马丁创办康爱公社6年来的经验,他有了新的思考:具体来说“大病”是一个病种概念,还是一个费用概念?是应该按照疾病划分,还是按照费用衡量?

    “对于‘大病’的界定,以病种为依据有一定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究竟哪些疾病应该纳入‘大病’范围、哪些不纳入,很难说清楚。”张马丁表示,我们曾将康爱公社大病互助种类从25种扩大到30种,但即便再扩大到50种、80种或者100种也难以穷尽。

    “而且按病种定义,那大病种类就经常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比如随着医学的进步,之前认定的大病过几年可能就不是大病了”张马丁表示,“大病”在一定时期内是可以说是病种的概念,但终究还是一个费用的概念!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

    于是,张马丁酝酿[霍去病]方案,突破病种的限制,按费用走,发生高额医疗费即大病,有自付部分即可申请。

    [霍去病]方案和康爱公社基础权利不冲突

    对于[霍去病]方案的来源,引用了大将霍去病的典故——相传霍去病生下不久,母亲抱着他去深宫探望妹妹卫子夫。当时汉武帝卧病在床,昏昏迷迷之间猛然听见婴儿哭声,惊出一身冷汗,顿时身体轻松舒畅起来,赐名“去病”!

    张马丁表示,康爱公社希望像霍去病战胜敌人一样,协助社员战胜大病威胁!守护健康。而且[霍去病]方案和康爱公社基础权利不冲突。 

    “康爱公社原有的30种大病基础权利和[霍去病]方案既相互配合又互相独立,现阶段要加入[霍去病]方案,必须要先加入康爱公社基础权利。”张马丁表示,但是基础权利依然按照30种大病的种类定义,[霍去病]方案包含这30种大病,但不限于这30种大病。

    那加入[霍去病]方案满2年后才能获得受助权利,会不会如果没有达到[霍去病]受助权利之前就生病了,而之前的康爱公社基础权利也丧失了呢?

    张马丁表示,这个并不会有任何影响,社员朋友可自由参与[霍去病]互助,之前的30种大病的基础权利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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