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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派出所依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避免过失引发火灾
2017-03-24 14:30    
南湖派出所积极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消防宣传,加强防火意识,全力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
    1、 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 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 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 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 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 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 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 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 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为提高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防火氛围,南湖派出所深入一线现场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演练等,围绕消防器材的使用、重点隐患的排查、旅客群众疏散和自救等重点,加强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防火、灭火技能,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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